| |
一、考试性质
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原名:上海市普通高校学生计算机应用知识与应用能力等级考试)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全市高校统一的教学考试,是检测和评价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重要依据之一。该项考试旨在规范和加强上海高校的计算机教学工作,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对象主要是上海市高等学校学生,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当年的十月下旬、十一月上旬的星期六或星期日。凡考试成绩达到合格者或优秀者,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给相应的证书。
本考试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统一领导,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考试委员会,委托上海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考试目标
考试的目标是测试考生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的程度和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以使学生跟上社会的进步、信息科技及其应用的发展与普及和计算机飞速发展的需要。在教育上能适应上海市提出的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学习“不断线”的要求,并为后继课程和专业课程的计算机应用奠定较好的基础。
三、考试细则
1. 基于上海市中小学《信息科技》课程“指导纲要”和“课程标准”的相继颁布和普遍实施,2004年之后入学的学生已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和网络应用能力基础,本考试大纲的制定是基于学生已掌握了Windows操作系统(包括常用的工具软件,如压缩工具、下载工具等)及Office应用软件(Word、PowerPoint、Excel等)的基本使用,为此在具体实施考试时将Windows 2000及Office 2000的操作列入考试内容,占总成绩的10%-15%,与此相应,本考纲“考试的基本内容与要求”规定的内容占总成绩的85-90%。
2.考题按教学要求的“知识点”和“范围”,内容覆盖面应该达到90%以上。并且按照认知和能力的要求,原则上应满足以下的百分比要求:“知道、理解和掌握”分别占40%、40%和20%;在能力要求方面:“学会、比较熟练和熟练”分别占20%、40%和40%。
3.本考试大纲采用模块式,共有5个模块: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多媒体技术基础、计算机网络基础、数据库技术基础和程序设计基础。考试中,考生只需要在“数据库技术基础”和“程序设计基础”两个试题模块中选做一个模块。
4.考试采用网上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
5.考试题型分为:单选、多选、填空、操作等四种。
|
| |
| |
| |
| |
| |
| |
| |
| 返回首页 |
| |
| |